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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单交账”杜绝巡视整改“烂尾”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4 08:25   字体大小:[大][中][小]

  “针对十届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县委制定了135条整改措施。截至6月底,已完成133条,另外2条的整改也接近尾声。九届省委巡视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7月11日,福建省罗源县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以“对账单”的形式,反馈了对省委前后两次巡视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九届省委巡视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2017年3月,十届福建省委巡视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进行四轮。本届省委巡视,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检查上一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杜绝出现整改“烂尾”现象,确保巡视成果“颗粒归仓”。

  福建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省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办即会同省委巡视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分类移交,建立台账,并加强跟踪督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

  该省将巡视反馈意见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两份反馈意见均由主要负责人签收。对于巡视整改情况,该省要求被巡视单位在报省委巡视组审核,并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党内通报公开,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公开。

  “‘双反馈’‘双公开’,就是要倒逼被巡视党组织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避免巡而不改、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福建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该省坚持严肃问责。今年4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报,从抵触推诿、消极怠慢、问责不力、推进不力等4个方面,直指九届省委巡视的部分地方、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并就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再次提出要求。

  随后,各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检查。清流县将24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至全县18名县处级领导、52个责任单位,采取“一对一”包干推进,其中22项已整改到位。(陈金来 杨帅)